2011年10月5日 星期三

流行改變的 背後新聞~

在消基會的心情故事中 我發現一篇很有意思的文章....

提供給大家參考看看 在燙髮之前需要設計師主動告知的真實性 還有個人的認知性

關於這一切 都是設計師該告知的 而不是為了賺錢而賺錢 失去服務業基本的尊重精神

這也就是我 為何不讓某些顧客燙某些燙髮的原因

因為我必須顧慮顧客日後的髮直是否可以再做處理與還原

而非單單看到的只是眼前的燙髮方式的選擇

還要為顧客真的體會著想......不管顧客下一次是否還是來找你 我都必須顧慮很多未來的層面!!




最新流行—「玉米鬚」頭?!





案情:
本人是個愛美又喜歡經常變換髮型的人,平常非常注重髮質的保養,期望能擁有一頭令人稱羨的漂亮長髮,故曾想接髮。
日前,前往鳳山的A髮廊洗頭,閒聊間設計師知道本人要留長髮也想接髮,便開始遊說,「您的髮質屬自然捲,如果在髮根燙離子燙,髮尾再燙捲,會很好整理也比較好看,若以後想要接髮也較為自然。」
當時本人特別詢問設計師:前一天才剛染過髮,隨即進行燙髮是否很傷髮質?設計師再三保證說,以他20多年的美髮經驗是不會有問題的,並表示以本人的髮質絕對可以進行燙髮,見設計師信心十足的態度,就放心交由他處理。
孰料,才上了第一劑藥劑之後,頭髮就整個捲成米粉頭,當下見狀差點昏倒,立即表示不想再燙了,但設計師非常自信的表示沒有關係,只要事後稍微修剪一下就好了,設計師硬是完成所有燙髮程序。
完成後,本人簡直嚇呆了,整頭髮質就像玉米鬚一樣,一拉就斷,這模樣叫我如何出去見人,只好問設計師該怎麼辦?如果接髮可以改善嗎?設計師表示應該沒問題,並表示接髮費用需1萬元!
在無路可退下,只好忍痛接受接髮,結果還是慘不忍睹,當晚回家後,一照鏡子即忍不住大哭,整夜都無法入睡。
隔日即回到以前常去的美髮院,其服務人員見狀表示,本人的頭髮必須剪掉,至少要1年半才能再恢復原來的風采。辛辛苦苦呵護的頭髮,就這樣忍痛剪了。
頭髮是女人的第二生命,不甘該髮廊為了賺錢,不顧職業道德。就在友人建議下,請消基會高屏分會代為爭取應有的損失賠償。

消基會處理:
消基會受理此案後,函文該公司請其說明並處理,一週後同時接到消費者及業者來電表示,因雙方私下協商無交集,故希望消基會能安排雙方協調。
經協調雙方達成協議,該髮廊退回原燙髮及接髮費用1萬3千元,並補償1年護髮費用及精神損失6萬元,另再提供消費者自由選擇1萬元的等值商品結案。

消基會說明:
頭髮基本的組織成分就是蛋白質,一般燙髮是將頭髮的蛋白質結構解開,先將髮質軟化,再用氧化劑使蛋白質的結構重新緊密結合,而改變頭髮的樣式,在這樣的過程中,往往會造成髮質的破壞;而一般染髮是經由染髮劑中的過氧化氫把染料氧化、原髮色加以漂白,再加一些添加劑或修正劑,就可以染出所要的色彩,而讓頭髮脫色的雙氧水,亦容易造成髮質受損。
每根頭髮都是由髓質層、皮質層、毛鱗片由內而外所組成,如果頭髮受到過多的燙髮或染髮的化學藥劑刺激,毛鱗片就會遭破壞而使皮質層纖維外露,如受損部位未能妥善控制,皮質層纖維會持續惡化,導致髮幹產生無法修復的分叉斷裂。
另,在選擇燙髮藥劑需有衛生署合格字號的標示如:衛署粧製(台灣製造)或衛署粧輸(國外進口)xxxxxx字號外,美髮師的技術及時間掌控亦非常重要,攸關燙髮的成敗與髮質破壞之的程度。
此外,太密集的染髮,亦容易造成毛囊及頭髮結構的傷害。如果同時想要燙髮與染髮,建議最好是先燙髮,約隔2個星期再進行染髮,這樣染色既容易,髮質也較不易受傷害。(資料來源:樹德家商美容科戴寶娥主任提供)

消基會建議:
本案中業者如為增加業績,明知消費者髮質不適合燙髮、接髮,而仍為其燙髮、接髮,顯有違背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依民法第五百四十四條處理委任事務有過失,對消費者因此造成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由於燙髮、接髮等事務應屬勞務契約的性質,依民法第五百二十九條適用委任之規定,故本案中業者為受任人依民法第五百三十五條應負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
愛美是人的天性,而現在整髮、燙髮、染髮蔚為流行趨勢,在一味追求時尚流行之下,因造型、燙髮、染髮等造成頭髮損傷與愛美之間的平衡,是值得您仔細評估與抉擇。
呼籲業者,應秉持專業良知與職業道德,切勿為了業績,衍生爭議,而喪失商機。
一旦產生消費爭議時,更應以最大誠意及積極態度面對,以期消弭雙方的爭議再擴大,畢竟,大家都不願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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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提出這篇文章來作為我的題材

大多是因為很多業界設計師都會鼓勵年輕人嘗試燙這種燙髮方式

但是 卻完全忽略主動告知顧客 此類型燙髮方式 日後幾乎無法挽救彌補

僅只能剪斷重新再留

還有一點.......大多玉米鬚的燙髮 不盡然比單純做造型來的好看喔!!

這樣的話術 這樣的真相 這樣的事實 為何設計師不敢主動告知呢?!



我不喜歡在任何隱瞞的態度裡去設計一個髮型

因為 那是醜陋的 設計師內心的絕對醜陋

我不喜歡在任何虛名的燙髮名稱裡去完成髮型

因為 那是卑劣的 利用各種名目吸引鈔票

當然 我不是完美的

當然 我也有不足的地方

所以 我最根本的該有作為

本就是應該以日後可能的表現延伸 都應該讓顧客理解

這一點 在設計者身上 應該是最原始的根本 比技術更加首要的



我是 E_ver~

能力的展露 不該以技術與名氣來取勝

基本的 還是取決在"誠實"與"態度"

設計的路途 不該只重技術

還有很多價值 是需要建立的!!

我還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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